“我爸说了,只要你娶了我,后面所有的船都是你的!”“1块,就1块,1箱只赚你1块钱!”直播平台上,年轻女主播情绪高昂地推销着舟山梭子蟹。10月9日,澎湃新闻从舟山市市场监管局普陀分局了解到,这名主播信口开河、言辞夸张,属于虚假宣传,已对其作出罚款4万元的行政处罚。(10月10日 澎湃新闻)
直播兜售梭子蟹,这名女主播竟然信口开河,“雷人”语录层出不穷。此行为已经涉嫌虚假宣传,最终被市场监管部门罚款4万元。笔者认为,此案例敲响了直播带货的警钟,也是一堂警示课,警示网络主播的言行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否则,为了博眼球或多卖货而信口开河,同样会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。
近年来,随着互联网科技发展,网络视频直播日益火爆,也捧红了一大批网红主播。“网红经济”越来越受到重视,也吸引着更多的人加入到直播行业。然而,直播行业门槛较低,人人都能当主播,“草根”在一夜之间就有可能成为被追捧的“网红”。由于主播的素质良莠不齐,一些主播为了博眼球收割流量,或为了直播带货时多卖货赚钱,或为了一夜成名,便无视国家的法律法规,在言行方面做出“出格”之事。这名女主播直播带货信口开河,就是典型的例子。
不少主播通过抖音精选联盟匹配商家,从外地来到舟山直播带货梭子蟹。这种匹配机制下,主播和商家各司其职,主播负责带货,商家管发货售后,很容易造成宣传与产品及售后分离。有些主播不经手商品,一旦双方沟通不及时或其他原因,容易出现商品与直播间承诺不一致的现象。而这名女主播直播兜售梭子蟹,为了多卖货,竟然信口开河,其承诺的便宜价格,是否得到卖家同意,也不得而知。如果卖家不同意的话,消费者订购后就可能会引发不必要的纠纷。
我国《广告法》第二十八条规定,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、误导消费者的,构成虚假广告。其中构成虚假广告的情形包括:“与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允诺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,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的”。显然,这名女主播的“雷人”语录及相关承诺,与其直播带货的梭子蟹的实际情况不符,已经构成了虚假广告的事实,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责令其停止发布违法广告,消除影响,并罚款4万元,可以说一点也不冤。其为自己信口开河不负责任的行为,付出了“痛”的代价,可谓得不偿失。
此案例无疑是一堂警示课。一方面,警示广大主播提高自身文明素质,直播时必须要注意自己的言行,千万不能违反国家法律法规,触碰法律“红线”;另一方面,提醒广大主播,直播带货一定要深入了解商品的相关知识,专业直播团队寻找商家合作时,一定要寻找诚信、可靠的商家,并签订具体的带货协议,明确各自的责任。双方合作期间应及时有效沟通,在直播和拍摄短视频时要避免虚假、夸大宣传,防止被动卷入违法的陷阱。
总之,网络直播不是法外之地,主播只有严格遵纪守法,守住“底线”,不触“红线”,才不至于受惩罚甚至遭封杀,方能在直播的道路上走得更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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