□ 黄宗跃
近日,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、全国妇联家庭和儿童工作部联合发布《关于防范以“家庭教育指导师”名义开展违规校外培训的提示》,其中指出:“家庭教育指导师”尚未纳入《国家职业资格目录(2021年版)》,相关主管部门未颁发或授权颁发“家庭教育指导师”证书;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对象是成年人,以“家庭教育指导”等名义开展面向中小学生的各类培训活动,属于违规行为。
随着社会对教育认知的不断深入,相关政策对家庭教育的重视和扶持,家庭教育的重要性日益凸显。一些职业培训机构也嗅到了商机,市面上开始出现不少打着“高薪”“政策利好”“人才紧缺”等噱头的“家庭教育指导师”培训机构,号称可培训学员获得家庭教育指导师证书,甚至宣称所颁发的“证书”为“人社部唯一授权颁发、唯一国字号证书”“全国认可,全国可查”,收费动辄几千甚至上万元。事实上,上述机构颁发的证书仅为技能培训证书,并非国家颁发的职业资格准入证书。本次三部门发布的提示,也再次重申了目前并没有“家庭教育指导师”职业资格证书。
不可否认,家庭教育指导具有现实需求和广阔前景。随着今年1月1日起家庭教育促进法施行和“双减”等政策的推行,“依法治教”延伸到家庭教育环节,“依法带娃”日趋成为社会普遍共识。值得关注的是,今年4月,全国妇联、教育部等11部门联合印发《关于指导推进家庭教育的五年规划(2021-2025年)》,明确提出完善家庭教育政策措施,推动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城乡社区公共服务、公共文化服务等,同时探索设立家庭教育指导机构,推动各地因地制宜设立家庭教育指导机构,向有需求的家庭提供服务。今年7月,人社部公布了新修订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(2022年版)》,正式将“家庭教育指导师”这一新兴职业纳入其中。应该看到,确立从事家庭教育指导人员的职业属性、界定职业工作任务等,体现了国家对“家庭教育指导”这项工作的尊重和认可,这有利于增强从业人员的社会认同度、促进家庭教育的发展与进步,也有利于推动家庭教育促进法的落地生根。但这与“家庭教育指导师”职业资格证书并无直接关系。
同时,应该认识到,家庭教育指导师并不是代替家长实施家庭教育,而是为家长履行家庭教育职责提供指导与帮助。家庭教育指导师的意义,就是把各种家庭教育的经验、常识、技巧传授给家长,让他们在实施家庭教育时少走弯路。一些机构招用“家庭教育指导师”开展面向中小学生的培训活动,显然是歪曲解释“家庭教育指导”,并误导公众。一些家长期待家庭教育指导师出现以后,家庭教育就一劳永逸,显然也是不切实际的。
有必要给“家庭教育指导师”降虚火。相关部门应在向社会广泛征集新职业标准或评价规范的基础上,及时建立健全家庭教育指导师资格准入指导,尽快明确家庭教育指导师职业门槛、标准等,指导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。监管部门要强化培训机构监管,规范家庭教育指导培训业务,依法严惩虚假宣传、诱导消费、违规发证等违法违规行为。同时,家长们也要树立正确预期,充分理解家庭教育指导的意义与价值,切实承担起家庭教育责任,不断更新教育观念,帮助孩子养成健全的人格,引导孩子健康成长。
(法治日报2022年10月12日第05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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